提出检控的政策

  1. 检控人员须时刻应用《检控政策及常规》,即是说检控人员应考虑:
  2. 在决定是否就家庭暴力案件向涉案人士提出检控时,虽然受害者的意见并非是决定性的,但检控人员都会考虑受害者的意见。检控人员应取得受害者的家庭状况资料,并考虑如果提出检控对其家庭成员可能造成的影响。一般来说,罪行的案情越严重,即使受害者不愿合作,提出检控便越是符合公众利益。
  3. 家庭暴力往往在私底下发生,受害者可能是唯一可以指证被告干犯罪行的证人,而被告人亦可能会加以否认。除非被告人承认犯罪并且在法庭认罪,否则受害者便有需要出庭作证,检控人员亦会积极考虑是否可援引其他佐证。受害者出庭作证并非是举证案情的唯一方法。
  4. 在罕有情况下,基于公众利益检控人员未必会就家庭暴力案件提出检控。这些情况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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