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刑事检控专员

2.1   刑事检控专员是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的首长,负责刑事检控科的运作。

2.2   专员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案件提出检控,并处理检控工作。专员就下述职务向律政司司长负责:

  1. 指导刑事检控工作;
  2. 就刑事法相关事宜向司长提供意见,但司长授权专员自行决定的具体事宜除外;
  3. 就一般检控事宜或可能导致提出检控的个别调查,向执法机关提供法律指引;
  4. 制定和推展刑事检控政策;
  5. 就刑事法的发展、执行与实施,向政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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