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刑事检控专员
2.1 刑事检控专员是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的首长,负责刑事检控科的运作。
2.2 专员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案件提出检控,并处理检控工作。专员就下述职务向律政司司长负责:
指导刑事检控工作;
就刑事法相关事宜向司长提供意见,但司长授权专员自行决定的具体事宜除外;
就一般检控事宜或可能导致提出检控的个别调查,向执法机关提供法律指引;
制定和推展刑事检控政策;
就刑事法的发展、执行与实施,向政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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