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案件延誤

  1. 由於顧及下列因由,檢控人員應設法確保案件能夠從速處理,避免不當的延誤︰
  2. 律政司已採取多項行政措施,以確保家庭暴力案件得以識別,並且迅速得到處理。這些措施包括:
  3. 如果案件延誤實屬無可避免,警方應該把有關情況和延誤的原因通知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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