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刑事檢控專員

2.1   刑事檢控專員是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首長,負責刑事檢控科的運作。

2.2   專員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案件提出檢控,並處理檢控工作。專員就下述職務向律政司司長負責:

  1. 指導刑事檢控工作;
  2. 就刑事法相關事宜向司長提供意見,但司長授權專員自行決定的具體事宜除外;
  3. 就一般檢控事宜或可能導致提出檢控的個別調查,向執法機關提供法律指引;
  4. 制定和推展刑事檢控政策;
  5. 就刑事法的發展、執行與實施,向政府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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