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同意檢控

6.1   若干類別的案件在提出檢控前,律政司司長須預先給予同意。這項保障措施確保某些特別案件獲得適當程度的審視。因此,檢控人員應考慮法律有否規定須先取得同意。刑事檢控專員及高級檢控人員已獲授權,可就某些案件作出同意檢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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