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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草拟专员 - 林少忠 (3918 4647)。
	分科一,副法律草拟专员 I - 吴文俊先生 (3918 4726)。分科二,副法律草拟专员 II - 蔡之慧女士 (3918 4681)。分科三, 副法律草拟专员 III - 黄安敏女士 (3918 4682)。

法例是香港法律的主要来源。法律草拟科负责草拟所有由政府提出的法例,并审阅所有由非政府单位提交的非政府条例草案和附属法例,确保它们符合香港特区法例的一般格式。该科也负责确保“电子版香港法例”网站所发布的,是最新版本的香港法例。法律草拟律师致力于履行此等重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