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科由下列組別組成:
- 民事訴訟組
- 法律意見組
- 商業組
- 規劃環境地政房屋組
- 法律諮詢部(工務)(隸屬發展局)
該科的主要角色及職責如下:
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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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廣泛範疇的民事法律事宜向政府各決策局及部門提供法律意見,包括:
- 公法及行政法
- 法例釋義(例如政府官員行使權力及酌情決定權;執法和規管權力)
- 政府收支事宜(例如稅項、公共財政、地租及差餉)
- 合約、侵權及民事法律責任
- 公務員事務及紀律研訊
- 入境事宜
- 公司、銀行、保險、證券及期貨
- 競爭法
- 電訊及廣播事宜
- 公開資料及保障個人資料
- 民航、海事及運輸事宜
- 僱傭、教育、社會福利及家庭事宜
- 公共衞生、保育及環境保護
- 城市規劃及土地事宜
- 建築物及建築物管理事宜
- 擔任法定管理局及委員會(例如酒牌局、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和轄下紀律委員會)的法律顧問,就其進行研訊程序和行使法定權力提供意見。
- 擔任警務處法律顧問,就警方的權力及職責、紀律處分程序、擬訂和推行《警察通例》等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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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級法院、法定管理局及審裁處由政府提起或針對政府提起的法律程序中代表政府,以及代為出席爭議解決程序(例如藉調解和仲裁解決爭議的程序),當中包括下列各類案件:
- 司法覆核(包括關乎憲法及人權的爭議)
- 入境相關法律程序(包括免遣返聲請)
- 人身傷害及僱員補償
- 醫務及其他醫療相關專業紀律研訊(包括醫務委員會及牙醫管理委員會的研訊)
- 死因研訊
- 稅務上訴(例如稅項、印花稅、差餉及地租)
- 土地相關爭議
- 收地補償申索
- 城市規劃上訴
- 建築物上訴
- 環境保護爭議
- 其他法定上訴(例如行政上訴及市政服務上訴)
- 商業及合約爭議
- 雜項民事申索及強制執行法律程序(例如追討債項和申索損害賠償)
- 就公開研訊(例如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程序)提供法律支援。
- 提起或介入涉及律政司司長的憲制和法定職能角色及在普通法下的角色(例如在藐視法庭案中維護公眾利益,以及擔當慈善事務守護人)的法律程序。
商業合約
- 就政府本身的商業活動及對多種商業活動(例如電力)的規管提供意見,包括草擬和審核採購貨品及僱用服務的合約、招標文件及顧問工作委聘書和合約,以及協助政府洽談合約。
立法
- 協助政府決策局及部門為新的立法建議和法例修訂擬備法律草擬委託書初稿以提交法律草擬專員,並就此提供意見,以及就條例草案擬稿引起的民事法律問題提供意見。
建造工程
發展局轄下法律諮詢部(工務)在民事法律科律師支援下,就公共工程的招標及合約事宜向政府決策局及部門提供意見,並處理建造工程申索的爭議解決程序(例如調解和仲裁)。
替代爭議解決小組
替代爭議解決小組(隸屬民事法律科規劃環境地政房屋組)負責推行在香港提倡和發展替代爭議解決服務的主要措施,包括調解及仲裁。該小組也為法治建設辦公室的工作提供支援,該辦公室負責統籌各項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推廣工作。
主要刊物
民事法律科出版了《司法覆核概論—給政府機關行政人員的指南》(第四版在2022年5月出版)。該指南載述近年司法覆核法律的概況與發展,讓政府人員及公眾對良好管治和行政管理的各項原則有更深入的了解。
此外,該科商業組大約每半年出版《商業法評論》,目的是透過精簡實用的專題文章及案例摘要,評論與讀者相關或他們感興趣的商業法事宜。
就承接政府民事法律工作表達意向
民事法律科邀請執業超過五年的大律師及訟辯律師(就訟辯律師而言,由取得較高級法院出庭發言權的日期起計)就代表政府處理民事事宜表達意向。有意者請填妥意向書(大律師/訟辯律師) ,並連同履歷遞交至https://eform.cefs.gov.hk/form/doj006/tc/。如你擁有具備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戶口,大律師可透過https://eform.cefs.gov.hk/form/doj010/tc/ 提交意向書,訟辯律師則可透過https://eform.cefs.gov.hk/form/doj012/tc/ 提交意向書。
如有查詢,請與民事法律科行政主任3韋珮婷女士聯絡(電話:3918 4439;電郵:karissawai@doj.gov.hk )。